“带病上岗”的公共健身器材也该“健身”了

洋葱快评 06-16 1696
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

近日,央视记者调查发现,有些公共健身器材“带病上岗”。

这些健身器材“病”得不轻。生产环节偷工减料,擅自将管材壁厚降至国标要求的2.75毫米以下,除锈和喷涂工艺也敷衍了事,大大降低了健身器材的抗锈蚀能力和承重强度;安装方式投机取巧,把“地埋”改成“地上”,打几个膨胀螺丝就算完事,全然不顾秋千、上肢牵引器等器材严禁用膨胀螺栓地面固定的国标规定;器材维护若有若无,国标要求在健身器材使用寿命内及时更换易损件,可实际上,不少公共健身器材长期“伤病缠身”没人管。

对公众而言,这是一种巨大的安全隐患。近几年,公共健身器材伤人事件时有发生,一次又一次地发出警示:该是着力治理公共健身器材“带病上岗”乱象的时候了。

公共健身器材“带病上岗”,是多方“合谋”的结果。在这场“合谋”中,有的负责生产销售,有的负责招标采购,有的负责安装,有的负责验收,还有的负责出具虚假的认证报告,各司其职,各有所图。乍一看,利益链条很长,治理起来很难。

其实不然。作为一项惠民工程,公共健身器材的采购与安装通常是相关政府部门主管、由公共财政买单的。只要相关工作人员不打公帑的歪主意,严格遵守既定标准和流程,上述灰色利益链条就无法形成。

从这个角度看,治理公共健身器材“带病上岗”乱象,关键是盯紧相关工作人员,做好如下几件事。

一者,细化招投标流程,提高相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与透明度,防止有人为控制成本而给非标公共健身器材“放水”,防止有人在政府采购中搞权力寻租,“帮”非标公共健身器材蒙混过关。

二者,强化现场验收,组织专业人员对安装完毕的公共健身器材严加审视,产品不达标的更换产品,安装有问题的重新安装,并酌情对涉事方作出进一步的惩戒。一旦发现有人在验收环节敷衍了事弄虚作假,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惩。

三者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及时从健身者和“吹哨人”那里了解公共健身器材的“病象”,进而对相关健身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,对相关人员实施问责。

应该看到,这些事做好了,不仅能防止公共健身器材“带病上岗”,还能改善相关政府部门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。


责任编辑:张泰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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